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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事故,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泽国镇中心小学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类别
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指在我校及下属学校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较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主要有:
1、学校集体活动中的伤亡事故;
2、死亡一人以上或中毒3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3、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房屋倒塌或人员伤亡;
4、火灾事故;
5、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6、发现易扩散、流行的疫情;
7、其它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
二、应急处置
各校及各班主任要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对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等倾向性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防范,抓早抓实,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措施给予应急处置。
1、快速应对,减少损失。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校园、社会动荡,维护校园秩序。
2、依法处置,讲究策略。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把对事件的果断处置同避免激化矛盾进行统筹考虑。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别性质,讲究策略,因情施策,妥善处置。
3、协调配合,切实负责。一般性的紧急情况由校长应急处置,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重特大紧急情况在上级有关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4、沉着应变,快速反应。建立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班子成员任组员,具体承担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发生重特大事故,学校领导、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必须迅速及时到场,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
5、及时善后,稳定人心。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尽快稳定人心,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事故报告
1、发生较大事故后,学校(班级)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师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
2、凡学生因游泳溺水、交通事故、心理疾患、打架斗殴等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事故,学生无故出走,死亡1人以上或中毒3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火灾事故,其它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恶性事故都要在1小时内报告泽小校长办公室,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报告校长,并分别报告当地政府。泽小校长办公室要迅速报告校长和市局办公室及有关上级领导。
3、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火灾、交通事故以及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的,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四、救援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后,在场人员应抓住火灾初起火势未蔓延扩大的有利时机,采用断绝可燃物、浇水、灭火机喷射、扑打、断电等方法,扑灭初期火灾;要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告,同时向周围单位、群众发出火警警报求助,立即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师生和贵重物品。
2、发生师生交通事故,应拦截过往车辆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保护肇事现场,有关车辆物品不得移动,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
3、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和公安部门;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发现传染病感染,即启动应急响应,实施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并将发病情况和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镇小;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避免人群聚集,聚消一切大型集会;对发现有传染病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报镇小同意后调整教学方式。
五、安全防范
1、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进行定期安全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情况不定期组织突出性检查,发现问题,限时处理。
2、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外出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活动安全方案,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组织学生超其年龄、生理和自我防护能力的范围的活动。
3、建立校园安全的督查制度。要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监定,对危房要查封,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对发现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隐患要及时排除;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用电线路、饮水设施要经常检查;要严把食堂食品卫生质量关,严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要做好防火工作,要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新,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建立安全知识教育制度。每学期,设立安全教育周,让学生都知晓自护知识,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学生集体外出,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
[2004年11月6日七届教代会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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