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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管理
(一)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基础教育的课程教学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令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各学校都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必须做到:
1、认真按照国家教委和浙江省教委颁发的浙教普[1995]190号《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调整中小学教学计划的意见》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
2、学生周学习,活动时间保证为30课时,既不能超过,也不能减少。
3、承担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确需对课程、授课时间和教学要求进行调整的,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日活动总量不超过6小时,并保证学生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
(三)切实加强学籍管理,规范转学、休学、借读手续。做到一生一卡,义教卡的填写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规范。
(四)严格控制流生,不搞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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